广东韶关实验中学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按省一级学校以上标准兴建的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大型高端全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是韶关市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坐落在韶关市芙蓉新城,后枕芙蓉山,侧依北江水。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清新幽雅的校园环境,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占地300多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总投资6.6亿元。建设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艺术楼、科技楼、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标准田径场、师生公寓等楼堂馆所,可容纳小学、初中和高中师生近万人。校园楼宇格局园林景观,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先进,在韶关市绝无仅有,在广东省堪称一流。
学校以“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教师的专业发展铺路,为教育的多元发展添彩”为办学理念,结合实际,引进“衡水元素”,践行“衡水模式”,抓管理,强素质,提质量,突出“国学底蕴,六项素养,多元发展”办学特色,着力把学校打造成一个升级版衡水中学,办学生快乐、教师幸福、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
学校于2014年9月正式开学,现有专任教师200多人,在校生4000多人。
● 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七年级招24个班1200人。
2.招生对象:2016年小学毕业的学生且必须参加我校面谈,毕业学校及户籍不限。
3.报名方式:根据韶关市教育局要求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6-11日。报名就读我校的学生须在“市区民办初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就读我校的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欢迎拨打我校招生热线电话0751—8723333,8376666或到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办公楼一楼招生办公室咨询(节假日照常上班)。
4.招生方式:我校结合学生在校综合素质表现和面谈结果择优录取。
面谈时间:2016年7月10-12日;
面谈地点:广东韶关实验中学;
面谈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户口簿;②两张小一寸彩色近照;③《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面谈内容:一类是“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质、行为习惯、身心素质、兴趣爱好等;另一类是“文化素质”,包括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等。
5.录取:实行按志愿分批次录取。
2016年7月13-14日进行第一志愿的录取,7月16日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
6.收费标准:根据韶关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我校七年级学生学费为8000元/学期,住宿费为850元/学期,义务教育补助金为1065元/学期,实际收费7785元/学期。
7.奖励与优惠:
(1)对于入读我校的七年级新生,我校设立“陈刚奖学金”奖励:
①七年级新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入学摸底测试,成绩列前100名的给予如下奖励:1—50名三年免收学费;51—60名在第一学年奖励10000元;61—70名在第一学年奖励5000元;第71—100名在第一学年奖励2000元。
②本届学生八年级学年结束,综合成绩在全年级非三年免费生中列第1-10名的奖励10000元,第11-20名的奖励5000元,第21-50名的奖励2000元。
(2)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读我校高中民办,享受录取分数线降10分的优惠。
● 高中
1.招生计划:高一年级招12个班600人(含美术特长生30人,足球特长生5人)。其中招收150名公办生。
2.招生对象与录取办法:韶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广东省户籍)参加中考,填报我校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足球特长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特长考核,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港、澳、台籍2016年初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中考成绩证明或经我校考核后,择优录取。
3.收费标准:根据韶关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我校公办生学费按公办学校标准即1050元/学期,民办生学费为9000元/学期;住宿费为850元/学期。
4.奖励与优惠:设立“陈刚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1)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参加韶关市2016年中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列韶关市第1—10名的奖10万元,第11—30名奖6万元,第31—60名的奖3万元,第61—100名的奖2万元,享受公办生待遇并三年入读我校精英班。
(2)本届学生三年后高考奖励政策
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每生奖励15万元;考入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每生奖励6万元;考入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院,每生奖励3万元。
附:学校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城十六号路广东韶关实验中学
学校网址:www.gdsgsyzx.com
报名地点: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办公楼一楼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8723333;8376666